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安德国际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复方酚溶液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默沙东公司生产的伊维菌素双羟奈酸噻嘧啶咀嚼片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同品种兽药产品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批准台湾永光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厂生产的氯前列醇钠再注册,核发《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同品种兽药产品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2.兽药注册目录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 业 部 2014年9月4日 附件1 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附件2 兽药注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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