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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建民:兽药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到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政策影响

时间:2015-04-10 09:11来源:河北动保协会 作者:admin 点击:
摘要:2015年3月13日,国务院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其中包括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由农业部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广东省畜牧兽医局调研员罗建民对此作了解读。
  热论多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发证政策,国务院已正式下文(2月24签发,3月13才公布),确定由农业部下放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审批。从依法行政角度言,2月24日后上报农业部还没组织GMP验收的,应会退回省办理。
  应该说,自从设立这项许可,农业部兽医局和中监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尤其是GMP办的领导同志们加班加点是常事。但我们也经常听到企业怨言,抱怨时间长效率低,这恐怕与一些首长、同志缺少站在企业角度考虑有关,缺少真正的执政为民意识有关。
  下放一级,制度设计上应该是可以更便民利民,提高效率,对企业绝对是好事。但回看这二年省下放市的审批项目,也有不少民众反映下放后更麻烦,更难办,可谓是小鬼难缠。毕竟越高层,官员整体素质越高,掌握政策法规水平也更高更全面。因此,最终是否真好事,很大程度上恐还取决于办事人的素质,理念,心态,意识。虽然下放了,企业暂且别太高兴,一是农业部GMP办必然从过去的繁杂事务解放出来,加大对抽检否认和不合格企业及举报的飞检力度频度;二是各省的领导同志还有专家的作风如何,待验证;三是生产许可证号是否允许不标年号,是否允许省里只发许可证不发GMP证或者两证合一(需要的企业才给出具GMP证书),是否应该取消批准文号的年号,以减少企业包材的损失,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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