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华中农业大学等6家单位申报的猪伪狂犬病gE基因缺失灭活疫苗(HNX-12株)等2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山花黄芩提取物散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增靶动物妊娠母猪监测期3年。 批准宁波三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氨基丁三醇前列腺素F2α注射液变更注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3.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 4.质量标准 5.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附件2 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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