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医处方管理,规范兽医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我部制定了《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规范不符的处方笺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得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 农业部 2016年10月8日 下载文件: 农业部公告2450 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ceb http://www.moa.gov.cn/zwllm/tzgg/gg/201610/t20161011_5302498.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