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文件
农医发[2013]35号
农业部关于开展2013年第九批
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近日,黑龙江等25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3年9月份兽药监督抽检并经抽样确认的270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6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7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263批(附件3),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和附件3的假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2013年11月12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311/t20131119_3680373.htm 农医发〔2013〕35号.CEB 2013年第9批假兽药查处活动附件.doc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