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近日,重庆等6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4年2月份兽药监督抽检经抽样确认的47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均为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见附件),现予公布。 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力量清缴销毁附件中所列假兽药,对标称兽药生产企业开展核查,发现所列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追踪溯源。 附件: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2014年3月2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