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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非洲猪瘟病毒荧光等温扩增检测试剂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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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简介:
非洲猪瘟病毒荧光等温扩增检测试剂盒是采用针对非洲猪瘟病毒VP72基因设计合成的三对特异性引物,研制的荧光等温扩增免提取反应液。同时,以携带非洲猪瘟病毒VP72基因的质粒pMD20-T-VP72为阳性对照,以DEPC处理水为阴性对照,以 DNA聚合酶及矿物油等组分组装而成的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该试剂盒可用于血液、血球粉、淋巴结、脾脏、扁桃体、肌肉中的非洲猪瘟病毒核酸的检测。
该试剂盒采用的等温扩增技术,不需要贵重的热循环仪器,只需要带有荧光收集装置的恒温加热仪即可实现检测,且操作简单、灵敏度高,目前已受到广泛的应用。本研究所建立的等温扩增检测技术在在对核酸提取工艺进行研究优化的基础上,实现了免提取核酸直接扩增检测,全部检测用时缩短至45分钟以内。同时,特异性检测结果显示该技术与其他常见猪病病原无交叉反应,灵敏性试验表明其检测极限达到10拷贝每个反应。对已知背景的临床样品检测表明非洲猪瘟病毒荧光等温扩增检测方法可特异性检出非洲猪瘟病毒阳性样品,而未出现假阳性结果,表明该技术是非洲猪瘟高度灵敏、特异的一项检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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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 成果使用权(生产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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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转让单位数量:1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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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交易价格: 不低于2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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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转让: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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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请有意向受让的企业在1月21日前将《报价函》通过EMS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902室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收,并将EMS单号发送至cadc-gwjs@agri.gov.cn。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受理。不受理其他快递方式。
2.有关拟转让产品的技术性能等相关问题,请联系:010-59198913(倪老师)。
3.请在EMS邮寄单上注明《报价函》。电邮仅用于确认EMS单号,请在电邮主题里写明“xx单位报价函已发送,EMS单号:xxxxx”,不得在电邮中显示其他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受让方报价不低于成果的评估价格,精确到万元,报价金额请用人民币大小写标明;报价函请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请勿更改报价函格式。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为保证公开公平,我单位拟于1月27-29日组织竞价会,现场开封报价函,根据报价高低决定第一名受让企业,并按照最高报价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可在符合新兽药监测期等规定后申请生产批准文号,若因企业自身原因不能申请成功的,相关损失由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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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10-59194743(韩老师)
技术咨询010-59198913(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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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报价函》
二、《技术合同要点》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