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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正式建成

时间:2009-12-18 10:24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作者:梁宝忠 点击:

  本网讯:12月17日,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在海南宣布,海南省经过10年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组织评估,达到了免疫无口蹄疫区标准,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免疫无口蹄疫区)正式建成。

  据海南省副省长陈成介绍,十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海南省各级政府先后投入资金2亿多元,建立健全了兽医管理体制、动物疫病防疫、动物卫生监督、疫情预警预报、动物防疫屏障和政策法规等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并通过深化兽医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使海南无疫区连续10年保持重大动物疫情零发生,为推动海南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农民增收和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他表示,海南将以此为契机,加倍努力,夯实基础,继续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认可迈进。
  在公布仪式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副司长方言对今后海南及全国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我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始于1998年,先后分两批在23个省(市、区)的651个县进行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2001年,又选择自然条件好、相对封闭、易于管理的胶东半岛、辽东半岛、四川盆地、松辽平原和海南岛五个区域,开展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建设。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成,标志着我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进入了新阶段,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农业部兽医局副局长张弘告诉记者,通过加强和完善兽医法规体系、动物疫病控制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建设,借鉴国际动物卫生组织的要求和有关国家做法,开展对口蹄疫、鸡新城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无疫区建设,各示范区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自2004年以来,《兽医公报》公布的疫情报告显示,我国6省5片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均无口蹄疫、鸡新城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疫情发生,动物产品出口占了全国总量的60%,为我国控制和消灭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畜产品贸易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农业部要求,胶东半岛、辽东半岛、四川盆地和松辽平原四个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要认真学习海南经验,按照无规定疫病区管理评估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快建设速度,争取尽早申请国家评估;其他省(市、区)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加快开展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逐步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http://www.agri.gov.cn/xxlb/t20091217_1402020.htm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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