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 整合小散企业资源 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河南坚决落实兽药GMP要求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农业农村部令〔2020〕第3号)已于2020年4月21日发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均应2022年6月1日前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未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的兽药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其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022年5月31日。 河南省正认真学习领会,加强对新版兽药GMP的宣传贯彻,通过开展调研座谈会、分析研判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帮助广大从业人员全面掌握其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宣传到位。 河南省要求各兽药生产企业严格遵守、全面执行新版兽药GMP,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企业执行到位。在新版兽药GMP落实上,总结借鉴行业经验并与省内兽药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通过发挥兽药大企业带头作用,按照硬件软件并重与强化人员素质相结合、产品质量安全和生物安全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相关要求和标准,切实实施新版兽药GMP,鼓励中型兽药企业树立信心,坚定事业发展方向,有针对性的改造升级, 创造条件顺利通过兽药GMP,对没有能力单独通过兽药GMP的小散型兽药企业,鼓励进行行业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有效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注重产品质量控制水平,更好地保障动物源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