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刚才,会议宣布了第三批“全国文明渔港”名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黄智全副司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渔业部门的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执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4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卓有成效 2014年,我部会同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克服灾害性天气多发等困难,渔业安全生产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为确保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全年共发生各类渔业船舶水上事故290.5起,死亡(失踪)286人,同比分别减少39起、161人,实现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双下降”。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 近年来,各级渔业部门不断制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创新渔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我部制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港管理条例》起草和《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推动渔业安全生产立法工作。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我部将渔业局改名为渔业渔政管理局,增设了安全监管与应急处(加挂渔港监督处牌子);成立了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长江和珠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在体制上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各地也进一步开展探索,创新管理机制。山东省政府制定了《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渔船管理保障渔业安全生产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渔船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制和定人联络制,对渔业船舶实行分类管理。福建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行政约谈”制度,通过约谈促进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还采取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工作。 (二)加强示范带动,推进“两个创建” 为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构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自2009年起,我部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文明渔港”“平安渔业示范县”两个创建活动,作为当前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2014年,两部(局)继续部署开展了两个创建活动,43个县(市、区)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市、区)”。刚才,会议又公布了第三批11个“全国文明渔港”名单。五年来,共创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86个、“全国文明渔港”47个。辽宁、江苏、广东等省还创建了一批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两个创建”得到了各地政府和安监、渔业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地积极参与创建,对照创建标准,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增加投入、强化管理,真正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达到了创建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两个创建”活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为构建渔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船员管理,提升安全技能 渔业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直接影响水上交通安全和渔船生产作业安全。我国渔业船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船东船长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足,雇工困难且流动性大,船员持证上岗率不高,给渔业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挑战。为此,我部制定了新的《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印发了《渔业船员考试大纲》等配套规定,开发了全国渔业船员管理信息系统,于2015年1月1日起同步上线试运行,逐步建立统一的渔业船员数据库,提升渔业船员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各级渔业部门及渔政渔港监督机构也不断加强渔业船员管理工作,结合休渔禁渔期等时机,深入渔港、渔村、渔船,通过典型案例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增强船员特别是船东船长的安全生产观念,提高船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推动阳光工程培训项目的落实工作。辽宁省将2014年定为“渔业船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年”,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四)加强督查检查,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我部认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重点时段以及事故险情等情况,多次下发通知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同国家安监总局赴重点渔区开展督查。渔业船舶检验局开展了渔船基本数据普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船用产品质量监督三大行动,对一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产品实施召回,受到渔民群众好评。各省(区、市)都建立了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渔政、渔港、船检部门共同参与,港口、海上检查同步进行,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浙江省结合开展渔业领域“一打三整治”,狠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与安全事故防范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广东、安徽、湖北等省集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加强渔船安全检查,免费向渔民发放救生衣、救生圈和宣传资料,减少和杜绝安全隐患。 (五)加强应急处置,强化风险保障 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事关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渔业部门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加强与安监、海事、搜救、外交等部门、我驻外机构和国外有关机构的沟通协调,通报核实有关信息,组织渔船自救互救,协调专业救助力量对遇险渔船进行救助,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做好信息沟通发布和防台减灾工作。妥善应对和处置了“金海805”25人遇险等多起重大海上险情以及“威马逊”等多个超强台风侵袭。针对渔业受灾重、风险保障需求大的情况,近年来我部积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开展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健全渔业风险保障体系。渔业互助保险经过20年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社会稳定器作用,2014年为受灾渔民支付赔款超过5亿元。沿海各省(区、市)以及吉林、安徽等省抓住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机遇,争取地方出台扶持政策,开展渔船渔民保险,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保险,为渔业生产发展提供了重要风险保障。 (六)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各个层级协同配合、共同推进。“两个创建”活动自始至终都得到国家安监总局的指导和支持,确保了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针对近年来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多发的情况,我部深化与交通运输部合作,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开展海上执法检查,对减少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安监、海事、气象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提升了水上安全管理合力。同时,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支持下,我部和各地多渠道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渔船渔港安全装备建设投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渔船,提高监管能力。目前已初步形成融合现代通信方式,辅以船舶自动识别(AIS)、无线射频识别(RFID)、船位监测等技术手段的渔船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各地渔业部门对大中型海洋渔船的实时联络及船位监测,有效提升了渔业安全生产能力和监管水平,为灾害预警、海难救助、渔船监管和维护海洋权益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经过多年努力,渔业安全生产取得较大进展,渔业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能力有了一定提高,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一些影响和制约渔业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我国渔船多、渔民多,渔船100多万艘,渔业人口2000万,从业人员1400万,渔港1500多个。其中,渔港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渔船安全停泊避风的实际需要,渔船安全技术状况总体不高,重要船用产品质量令人担忧,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及技能还有待提高,特别是近年渔业船员流动性大、无证上岗、数量不足、培训不到位、配备不规范等问题凸显。在客观上,近年全球气候变化异常,每年冬春两季大雾、寒潮、大风等极端灾害性天气多发,且具有突发性,不可控因素多,对渔业安全生产威胁愈来愈大。随着海洋开发和涉海经济快速发展,渔业与海上运输、油气开采等产业共用水域不可避免的产生矛盾,渔船作业区域与商船航线相互交叉重叠,形成影响渔船航行作业安全的潜在风险。这些是现阶段我国渔业安全生产的基本国情。 根据2014年渔业船舶水上事故统计数据分析,尽管我们实现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双下降”,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渔业生产性事故依然多发。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虽比上年同期减少,但仍呈多发态势,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仍居渔船水上事故的首位。这些事故的发生,与船东船长的安全意识、渔业船员素质和技能密切相关,也与船舶质量不高、装载不合理,或船舶、网具操作不当有关。 二是较大以上事故和远洋渔船事故有所增加。2014年较大以上事故较多发生,特别是较大以上的生产性事故同比增加3起、16人。在远洋渔船方面,过去事故发生不多,但是2014年连续发生4起远洋渔船安全事故,造成18人死亡(失踪)。这些数据说明在渔船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不少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老旧渔船维修保养不佳、管理不善等问题需要认真解决。 三是商渔船碰撞事故仍是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方面。2014年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较往年虽然有所下降,但造成重大事故比例高、一次性死亡(失踪)人数多,仍然是目前水上事故的重要方面。特别是近期连续发生三起重大事故。2014年10月30日,“浙嵊渔05885”被香港籍商船撞沉致13人失踪;2015年1月19日,“浙岱渔06427”疑被外籍商船撞沉致1人死亡、12人失踪;1月23日,“冀任渔00791”被不明船舶撞沉,3人获救、10人失踪。国务院领导、农业部韩长赋部长非常重视,立即做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进行事故调查。各级渔业部门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积极会同海事部门深入研究,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碰撞事故多发态势。 三、持之以恒做好2015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多年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工作非常辛苦,但是大家都尽职尽责,表现了高度的敬业精神。2015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渔业渔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这里重点强调几项工作: (一)始终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指示要求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理念,始终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既要积极应对自然风险,努力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也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平安渔业”建设,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全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继续扎实推进“平安渔业”两个创建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两个创建活动开展五年多来,已成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夯实了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必须继续坚持、扎实推进并不断完善。全面总结两个创建开展五年以来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入开展两个创建、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精神,将标准化建设的思路和要求融入两个创建活动,延伸创建活动层级、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提高创建活动水平。两个创建活动自身也要紧密结合,将文明渔港创建成果纳入平安渔业示范县考核要求,达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共同发展的目的。对积极参加两个创建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要在精神上、资金上给予支持和鼓励。 (三)全面贯彻落实《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组织基层渔政渔港监督工作人员、渔业船员培训服务机构、渔业公司和渔业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办法》相关规定,全面理解掌握其内容。抓住《办法》颁布实施的契机,积极推动船员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切实提高渔民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知识技能。要严格把关,加强对渔业船员持证、船东船长履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妥善做好新旧渔业船员证书制度衔接,保障全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运行和维护,严格落实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和船员管理各项制度,从根本上提高渔业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和避免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持之以恒做好渔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落实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建立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案件“黑名单”制度,与渔业扶持政策和管理制度挂钩。加强对船用产品特别是救生设施设备的配备、检验检测和使用检查,配备了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的渔船必须保证正常开机使用,气胀式救生筏必须正常安装使用。同时,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对生产企业和市场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产品上船。进一步加强远洋渔船安全管理,落实远洋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妥善处置远洋渔船安全事故。对因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造成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继续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前不久,我部与交通运输部进行了工作交流,全面总结了两部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备忘录签署五年来的工作成效,就进一步深化两部合作达成了共识,请各地渔业部门主动与海事机构沟通,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切实做好商渔船防碰撞和海难救助工作。进一步密切与安监、气象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和渔船生产性事故多发态势。 三是不断提高渔业安全监管和保障能力。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老旧渔船报废和更新改造,增加沿海渔港布局密度,升级改造老旧病险渔港,提高抗风浪标准。将保险手段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延伸,支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推进渔业政策性保险,提高渔业风险保障能力。做好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与应急管理平台规划建设,组织协调各地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国互联互通,争取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对所有大中型海洋渔船的实时联络和船位监测,提升渔业安全生产能力和监管水平。 同志们,2015年春节临近,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即将召开。目前是传统渔业生产旺季,同时又是恶劣天气密集、海况复杂的季节,是渔船事故特别是碰撞事故高发期。请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千万不能麻痹大意,要把渔业安全生产作为近期重点工作突出抓好,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1502/t20150204_4396014.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