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信息化重点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2020年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5月7日 2020年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
2020年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数字乡村战略总体要求,大力实施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扎实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全面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用信息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一、大力实施数字农业农村建设 1.加快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贯彻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部署,围绕数字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动实施《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部市场司、规划司) 2.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强化工作指导与建设考核,持续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依托益农信息社,结合“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产品上行,助力农民脱贫致富的同时提高益农信息社持续运行能力。推动各类服务资源通过益农信息社向农村下沉,充分利用智能终端等新型手段,创新推动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方式。发挥益农信息社信息采集“传感器”作用,探索信息直报机制模式。(部市场司) 3.加快启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研究出台试点工作规范,指导地方开展工作,加快推动工程落地实施。优先选择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100个县开展试点,建立试点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探索建立数据采集平台,推进各试点县、各参与主体与平台对接。(部市场司) 4. 抓好数字农业农村试点工作。推进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进一步优化数字农业试点县项目布局和设计,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和指导,加快构建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模式。(部市场司、规划司)会同中央网信办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加强统筹规划,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资源集聚共享,积极探索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部市场司)继续举办数字农业发展培训班。(部规划司) 5.持续推动乡村治理信息化。鼓励指导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数字乡村治理实践,引导社会力量推进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地加强农村财务会计、农民负担监管、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工作信息化水平。(部合作经济司)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事业监测体系,在农村人居环境等领域开展调度与监测。(部社会事业司) 6.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加快推动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资源共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水平。指导各地完善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促进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各地探索开展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网签等信息化管理手段。(部政策改革司) 二、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 7.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融合,探索构建“智慧农安”,开展智慧监管试点示范。(部监管司) 8.推进种植业信息化。加快推进种植业信息资源整合,持续完善农情、灾情、病虫情和土壤墒情以及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信息化监测管理手段。(部种植业司) 9.推进畜牧兽医信息化。加快推进部级畜牧兽医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促进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推广养殖场直联直报。开展强制免疫疫苗财政资金直补和生猪全产业链监管监测信息化试点工作。继续推动奶业主产省数字奶业建设。(部畜牧兽医局) 10.推进渔业渔政信息化。加快各地海洋渔船通导安全装备项目实施,新建一批渔业无线电岸台基站,配备一批渔船安全通导终端,完成全国渔船渔港动态管理系统容灾备份中心建设,做好运行保障工作。推动水产品市场流通、渔船渔港监管、渔政执法、渔业资源环境监测等领域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部渔业渔政局) 11.推进种业信息化。完善数字种业建设规划,推动种业创新发展、提升种业公共服务效能。加快种业政务和业务在线化建设,打通各业务板块数据信息,加快推动种子品种、质量和市场主体可追溯。提升种业高阶智能分析水平。(部种业司) 12.推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大力推行“互联网+”农机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农机鉴定、认证、购置补贴、安全监理、统计等数据资源互联互通。(部农机化司) 13.推进农田建设信息化。推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建设,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监测监管范围,及时掌握各地建设进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构建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试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利用、管护等监测。(部农田建设司) 14.加强农业农村服务信息化普及。丰富完善“中国农技推广”“云上智农”等功能和内容,进一步整合汇聚资源,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服务能力与信息化水平。(部科教司)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培训提升农民手机应用能力,不断完善线上培训功能、丰富培训资源、扩大师资队伍和培训受众面。(部市场司)继续做好重点面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部信息中心) 三、扎实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 15.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快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基础设施,完善数据存储运算条件环境。加速推进农业农村数据信息的汇聚共享和分析利用,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可用可查可视和科学高效管理,加大数据精准采集、行业监测、动态预警、建模分析、决策辅助、共用共享、综合展示力度,深化强化大数据技术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为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部市场司、办公厅、规划司、计财司、科教司、信息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 16.加快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聚焦重要农产品品种,打通产业链各环节核心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挖掘利用、关联分析和成果应用,探索完善政府部门与社会各方数据资源共享共建共用机制。加大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促进数据共建共享,实现与全国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的统一对接。(部市场司、规划司、信息中心) 17.加大数据开放共享服务力度。改版上线农业农村部网站数据频道,丰富数据资源,促进数据开发利用,提供一站式数据服务。不断提升农兽药基础数据平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和新型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的服务能力,优化完善“四平台”功能作用,加强数据共享共用。完善农业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信息采集体系,加强中国农产品供需分析系统推广应用。(部种植业司、畜牧兽医局、监管司、市场司、计财司、国际司、信息中心分头负责) 四、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基础 18.做好农业农村信息化延伸绩效考核。依据农业农村部绩效管理办法、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各省(市)现有工作基础,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延伸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部市场司) 19.推进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宣贯《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暂行)》,进一步发挥其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农业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作用。加强农业信息化标准化管理,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建设。(部市场司、信息中心) 20.持续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体系、省县两级数据采集系统,加强数据整理、分析、开放等功能,完成2020年评估报告。(部市场司、信息中心) 21.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经验总结推广。加快推进《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信息化卷》编撰工作。联合中央网信办,编制《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0)》等报告。举办数字农业农村论坛,组织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农业农村信息化展览展示、论坛等交流活动,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的氛围,形成推进合力。(部市场司、信息中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