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国药集团动物保健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申报的猪伪狂犬病活疫苗(C株,悬浮培养)等7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申报的狂犬病灭活疫苗(Flury株)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甘胆口服液增加靶动物对虾的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 批准河北远征禾木药业有限公司申报的甲硝唑片变更注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3.工艺规程 4.质量标准 5.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附件2
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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