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18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克林霉素磷酸酯颗粒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南京农业大学等3家单位申报的促孕灌注液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增靶动物猪监测期3年,质量标准按照《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同品种执行。 批准宁波三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申报的烯丙孕素内服溶液等5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附件2
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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