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2年12月份经抽样确认的254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企业18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23批(附件2);合法企业确认非该企业产品231批(附件3),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主管部门按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链条。 二、对列入附件2和附件3的假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经核实,现更正并取消2012年第九批假兽药通报中对标称北京伟嘉集团(实为沈阳伟嘉牧业技术有限公司)硫酸黏菌素预混剂(批号11051301)和氧氟沙星可溶性粉(批号11022401)的通报。 附件:1.2012年12月份非法企业名单 2.2012年12月份非法企业假兽药汇总表 3.2012年12月份合法企业确认的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2013年2月7日 附件1-非法企业名单.doc附件2 非法企业假兽药.doc 附件3 合法企业确认的假兽药汇总表.doc 农医发〔2013〕3号.CEB http://www.syj.moa.gov.cn/dongtai/201302/t20130220_3221476.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