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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时间:2011-11-16 15:38来源:中国兽药信息网 作者: 点击: 次

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医[2011]53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残留检测

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办):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1]26号)要求,近期,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34家单位参与了牛奶中甲砜霉素、鸡肉中氯霉素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加单位。共34家单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其中,承担我部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年度计划的单位31家,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3家。

    (二)验证项目。牛奶中甲砜霉素和鸡肉中氯霉素。

    (三)验证样品。牛奶中甲砜霉素验证样品为采集的不含药物的牛奶,分别添加了4种不同浓度甲砜霉素溶液。其中,1-10号样品添加浓度为50μ/kg,11至20号样品添加浓度为60μ/kg,21至30号样品添加浓度为70μ/kg,31-40号样品添加浓度为80μ/kg;鸡肉中氯霉素验证样品采用自养不含药物的鸡肉,分别添加了3种不同浓度氯霉素溶液。其中,1至20号双号样品添加浓度为2μ/kg,单号样品添加浓度为3μ/kg,21号至35号样品添加浓度为4μ/kg。

    (四)判定标准

    1.甲砜霉素检测判定标准。牛奶中甲砜霉素回收率在70%~110%的判定为合格,超出上述范围的判定为不合格。

    2.氯霉素检测判定标准。鸡肉中氯霉素回收率在标准规定范围(GC/MS法60%~110%,LC-MS/MS法70%~120%,GC法60%~120%)内的判定为合格,超出上述范围的判定为不合格。

    3.其他情况判定标准。原始记录规范、计算过程及结果正确的判定为合格,原始记录作假、计算过程及结果有误的判定为不合格。

    二、验证结果

    (一)参加牛奶中甲砜霉素验证项目的单位34家,26家合格,8家不合格。    ,

    (二)参加鸡肉中氯霉素验证项目的单位28家,24家合格,4家不合格。

    (三)34家单位参加的62项次验证项目中,有9个单位12项次不合格,总验证项次不合格率为19.4%(见附件)。

    三、整改要求

    存在验证项次不合格的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对未能全面掌握牛奶中甲砜霉素和鸡肉中氯霉素残留检测方法的,要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水平,特别是要加强新上岗检验人员和新检测方法的培训。存在原始记录无具体操作过程、无计算过程、定量不准确、缺乏应有图谱、无峰面积或改动图谱积分峰面积、缺少质控样品等问题的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检测规程,规范检测行为。完成整改的单位,要通过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进行实验室间比对的方法来验证整改效果。

 

 

 

    附件:20 11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结果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2011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结果统计表.docx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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