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文件 农医发[2011]11号
农业部关于发布2011年第二期
兽药抽检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 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全国29个省级兽药监察所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完成了2011年第一季度兽药(不包括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一季度抽检并经确认的兽药合法企业产品2088批,合格1904批,合格率91.4%%,不合格产品184批,不合格率8.6%(不合格产品详见附件1-1和附件1-2)。其中,本季度评价性抽检513批,合格480批,合格率93.6%;(见附件2);监测抽检1132批,合格1026批,合格率90.6%;兽药跟踪抽检329批,合格294批,合格率89.4%;兽药定向抽检114批,合格104批,合格率91.2%。 从兽药抽检环节分析,2011年一季度从生产环节抽检577批,合格561批,合格率97.2%,比2010年第四季度(98.8%)下降1.6个百分点;经营环节抽检1240批,合格1100批,合格率88.7%,比2010年第四季度(88.8%)下降0.1个百分点;使用环节抽检271批,合格243批,合格率为89.7%,比2010年第四季度(89.5%)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水产用兽药抽检39批,合格35批,合格率89.7%,比2010年第四季度(85.3%)上升4.4个百分点。蚕用兽药抽检1批,合格1批。 从抽检产品类别分析,化药类产品共抽检1065批,合格994批,合格率93.3%,比2010年第四季度(91.7%)上升了1.6个百分点;抗生素类产品抽检530批,合格487批,合格率91.9%,比2010年第四季度(91.5%)上升0.4个百分点;中药类产品抽检485批,合格416批,合格率85.8%,比2010年第四季度(86.4%)下降0.6个百分点;其他类产品共抽检8批,合格7批,合格率为87.5%,比2010年第四季度(85.3%)上升了2.2个百分点。 2011年一季度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可登陆“中国兽药信息网站兽药监察栏目”查阅。 二、采取措施 (一)各地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假劣兽药清查活动,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要依法实施处罚。 (二)各地要切实加强兽药GMP监管工作,建立兽药GMP巡查制度,强化对企业的指导监督。对抽检不合格项为标示成分与法定兽药标准不符的、含量无法测定或含量低于80%的标称生产企业,各地要实施重点监控,增加对其产品的抽检批次,并将其列为执法检查重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为强化兽药安全监管,提升兽药监督抽检效能,本年度对同一企业同一品种连续2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吊销该产品批准文号,并在一年内不予受理该产品批准文号的申报。对年度内被列入重点监控的企业,在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未完成立案查处、未提交企业整改报告、未提交假劣兽药收回销毁记录前,暂不安排兽药GMP检查验收,不受理其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等行政许可申请。对年度内两次被列入重点监控的企业,视其违规行为不同程度,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在一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所有兽药行政许可申请。
附件:1.2011年第一季度全国兽药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1-1、1-2 2.2011年第一季度兽药评价性抽检结果汇总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2 2011年第一季度兽药评价性抽检结果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