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文件
农医发[2008]21号
农业部关于发布2008年第三期 兽药抽检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 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各地组织完成了2008年第二季度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除外,下同)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二季度抽检兽药合法企业产品4172批(实际抽检产品4464批。其中,涉嫌假冒产品171批,非法企业产品121批。为客观反映兽药产品质量状况,假冒和非法企业产品均未列入以下各项统计),合格3486批,合格率83.6%,比2008年第一季度(81.4%)提高2.2个百分点(附件1-1、1-2),比2007年同期(80.5%)提高3.1个百分点。其中,评价性抽检731批,合格637批,合格率87.1%(附件2)。重点监督性抽检3441批,合格2949批,合格率82.8%。 二季度从生产环节、经营环节、使用环节抽检比例约为2.6:6.3:1.1,其中从生产环节抽检1102批,合格1069批,合格率97.0%,比第一季度(95.4%)提高1.6个百分点;经营环节抽检批,合格2066批,合格率为78.5%,比第一季度(76.3%)提高2.2个百分点;使用环节抽检437批,合格351批,合格率80.3%,比第一季度(82.5%)下降2.3个百分点。水产用兽药抽检213批,合格185批,合格率86.9%,比第一季度(74.4%)上升12.5个百分点。蚕、蜂用兽药抽检39批,合格26批,合格率为66.7%。 从兽药类别来看,化药类产品共抽检2310批,合格1977批,合格率85.6%,比第一季度(85.8%)下降0.2个百分点;抗生素类产品共抽检987批,合格800批,合格率81.1%,比第一季度(80.7%)提高0.4个百分点;中药类产品共抽检819批,合格669批,合格率81.7%,比第一季度(72.1%)提高9.6个百分点;其他类产品共抽检56批,合格40批,合格率为71.4%,与第一季度(71.4%)持平。 从兽药产地分析,二季度抽检的兽药产品来自29个省(区、市),各地企业产品合格率差异较大,其中新疆、上海、辽宁、北京、天津、安徽的兽药合格率较高,分别为100%、98.8%、94.1%、91.9%、91.7%和91.5%(见附件3)。 根据重点监控企业划分原则,判定天津市华鑫药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重点监控企业(见附件4)。 目前兽药市场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非法生产问题突出。本季度抽检共发现92个非法兽药生产企业(附件5)生产的12l批假兽药(附件6),较2008年一季度(20个非法兽药生产企业27批假兽药)大幅提高。二是涉嫌(地方行政管理或兽药监察部门出证)假冒产品明显增多,本季度抽检涉嫌假冒的假劣兽药产品17l批(附件7),涉及114家企业,较2008年一季度(42家企业共6l批产品),其中仅广西即涉及22家企业共52批产品。三是蓄意造假售假问题严重,表现在含量严重不足,经营和使用环节合格率远低于生产环节。 二、处理意见及下一步措施 (一)对通报的假劣兽药,各地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处罚;对地下黑窝点要认真组织排查,彻底捣毁。 (二)对列入附件7的涉嫌假冒产品,请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08]10号,以下简称《抽检计划》)第九、第十条要求提交涉嫌假冒的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证据不足并符合重点监控企业判定原则的,我部将在本年度兽药质量通报中予以认定。 目前,列入2008年第二期质量通报附件4的企业所在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大多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经研究,材料提交日期截止9月底,逾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证据不足的,我部将按规定通报处理。 (三)对重点监控企业,我部将组织GMF?飞行检查,请相关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四)江西省百思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和江西博莱大药厂已在年度内两次列入重点监控企业,请江西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立案查处,并于本通报发布20个工作日内向我部兽医局上报案件卷宗复印件,我部将根据查处结果进行处理。 (五)为充分发挥监督抽检效能,我部将继续执行年度内两次被列入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依法采取收回《兽药GMP证书》、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等行政处罚措施。年度内被列入重点监控企业和违法性质严重的企业,暂不安排兽药GMP检查验收,不受理其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等行政许可申请。待企业接受行政处罚、完成整改,将其全部假劣兽药收回并在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并提供销毁记 录和凭证后,再受理其相关申请。 (六)各地要高度重视兽药监督抽检工作,认真执行《抽检计划》各项要求,结合2008年兽药市场整治重点,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好监督抽检、违法案件和假劣兽药查处工作,并按要求反馈相关信息和查处结果。
附件:1.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1-1、1-2
2.2008年第二季度兽药评价性抽检结果汇总表 3.各省(区、市)兽药生产企业产品合格率汇总表 4.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5.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6.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监督抽检非法生产企业产品汇总表 7.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监督抽检涉嫌假冒产品汇总表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