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天津口岸兽药监察所、天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民事业单位。始建于1983年,历经20余载,我所已发展成为本市执行国家对兽药、兽药残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鉴定的法定专业监督检验机构。 主要职责: (一) 负责本市的兽药、饲料、畜产品复核检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等工作,掌握兽药、饲料质量情况。 (二) 负责本市的兽药新制剂的质量复核试验,提出试验报告。 (三) 承担本市畜产品质量安全、违禁药物及兽药残留等检测工作。 (四) 指导本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质检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 (五) 负责本市兽药、饲料检验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六) 开展有关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工作。 (七) 负责进口兽药及进口饲料添加剂的质量检验工作。 (八) 负责兽药残留检测工作,参与兽药残留检验方法制定和修订工作。 (九) 参与部分国家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修订和有关标准的复核验证工作。 (十) 承担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农业部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我所于1991年首次通过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1995年、2000年和2006年三次通过计量认证的复查验收,并与2001年和2006年两次通过农业部省级兽药监察所资格认证,2007年通过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 我所现设有业务室(质量监督科)、化学药品检验室(一室)、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检验室(二室)、中药及抗生素检验室(三室)、兽药残留检验室(四室)、办公室和信息室等七个科室。总建筑面积2400M2,使用面积2200M2,其中实验室面积1800 M2,办公用房400 M2。办公区与化验区严格分开,并保持相对独立。实验环境与设备设施良好。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有超高效液相-质谱联用仪,气相-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子天平等大型检验设备30余台(套)。 我所现有干部职工27人,其中具有畜牧、兽医、药学、化学等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9名,中级技术职称7名及部分初级技术人员。 多年来,全所员工始终坚持:以“科学的工作方式、公正的职业道德、专业的技术水平和高效优质的服务”为指导,本着“公正、科学、廉洁、高效。”的八字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实验室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我市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