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召开动物卫生监督暨“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海安县召开的全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现场观摩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扬州市辖区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扬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及兽药经营企业GSP进程,11月16日上午,扬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召开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暨“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市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孟定副所长主持。
   今年以来,扬州市各地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创新工作,“瘦肉精”专项整治、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及兽药GSP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全市未发生一起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案例,市区及各县(市、区)农委加大投入,下拨专项“瘦肉精”整治经费,其中市财政下拨专项检测经费75万元,工作经费10万元。2011年以来,市区共屠宰生猪30.6749万头,共抽检猪尿样品2.9663万份;二是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得到了强化,执法装备建设速度加快,执法队伍素质得到了提升,检疫场所建设逐步规范化,综合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兽药GSP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市里成立了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GSP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时提出不足问题,进行改进和提高,目前我市GSP企业通过率已达92%。
   杨安龙所长对下一阶段扬州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做好迎接全国“瘦肉精”专项整治验收准备;二是认真开展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查漏补缺,确保省级验收合格;三是加强检疫票证管理,全面规范检疫票证的使用行为;四是切实履行检疫职能,认真开展犬、猫、兔的产地检疫工作;五是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确保12月底前完成官方兽医确认工作;六是加快推进动物诊疗行业规范化建设,确保每县(市、区)至少选择一个示范点;七是加快推进兽药GSP工作,确保明年3月1日前全面实施兽药GSP。
   会议强调:做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是法律赋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重要职责,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查漏补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和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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