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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1日至12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派出专家组,依据CNAS-CL05:2009《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GB19489-2008)、CNAS-CL05-A002:2020《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关键防护设备评价的应用说明》相关认可文件,通过实验室运行工况验证、生物安全体系文件核查、实验室运行记录查阅、现场实验操作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及意外情况应急演练等环节对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国家兽医微生物中心ABSL-3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系统评审。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党委书记黄伟忠,总兽医师、实验室主任蒋桃珍,副所长张存帅以及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现场评审。 评审组认为,实验室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要求,不断完善体系文件,持续加强实验室人员培训,定期维护、验证设施设备,实验活动规范,实验室运行状态良好。评审组建议,维持实验室认可资格,并对口蹄疫病毒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病毒病原操作以及牛、马大动物实验活动能力予以推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