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典办〔2017〕3号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勘误 《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有关内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检测、检验)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药监察所,各兽药生产企业: 2015年版《中国兽药典》自2016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办陆续收到相关反馈意见,经过全面梳理和细致核对,对兽药典在编辑、校对和印刷中出现的差错进行更正,以保证2015年版兽药典的正确实施。现将2015年版《中国兽药典》勘误表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版《中国兽药典》勘误表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2015版《中国兽药典》勘误表 http://zjs.gov.cn/tz/201701/t20170120_46021.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