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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兽医微生物专业委员会换届暨学术交流会征集论文的通知

时间:2016-04-29 09:28来源:中国兽药信息网 作者:admin 点击:
中国微生物学会兽医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
 
(2016)微学字第02号


关于兽医微生物专业委员会换届暨学术交流会
征集论文的通知

 
各位委员,有关单位:
为广泛交流我国兽医微生物学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和成果,促进学科发展,我会拟定于2016年9月18日-19日在成都召开兽医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换届暨学术交流会,现将征集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兽医微生物学及相关领域最新研究进展、科技成果、研究报告、经验交流等。文稿包括科研论文、专题报告、调查报告及文献综述等。

二、征文要求
1.征文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真实性和客观性。鼓励最新研究成果投稿本学会;如果所投稿件已被录用或刚刊发,请标注所投刊物及发表时间。
2.为保证稿件的知识产权,本学会不会自行将所收集的论文在任何杂志上公开发表。
3.主任委员所在单位应推选至少2篇以上论文,委员所在单位应推选至少1篇以上论文。
4. 论文文稿可提供大摘要,字数600-1000之间;拟参与优秀论文评选的文章需要提供全文,中英文均可。稿件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并请注明“兽医微生物学术交流会征文”字样;具体要求参照《中国兽药杂志》投稿须知http://zgsyzz.ijournals.cn/ch/index.aspx
5.征文请注明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征文时间
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8月10日。

四、征文奖励
本次论文征集活动将本着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盲评的评阅方式筛选论文,并对优秀论文进行奖励。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联系电话:(010)61255325,15810152220
联系人:张乾义  丁家波
E-mail:vet_micro@126.com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附:
 
中国微生物学会兽医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
优秀论文评选办法

 
为鼓励兽医微生物学专业领域内的专家学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促进兽医微生物学科的发展和兽医科学事业的进步,中国微生物学会兽医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每1-2年召开一次学术大会,并对提交学术年会大会的论文进行优秀论文评选和表彰。为体现论文评选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选原则
(一)凡同意在兽医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学术论文集中刊登的相关专业领域的科技论文均有具备本办法的评选资格。
(二)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求实创新”的原则。
(三)评选工作每次学术大会进行一次。
(四)每年评选优秀论文的比例为提交论文的5%-10%。

二、   评选标准
(一)论文应符合专委会规定的撰写要求,书写规范,逻辑严密,层次分明。
(二)论文应具有完整性和创新性,研究方向明确,内容详实、数据真实、结论可靠。
(三)获得了创造性成果或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三、   评选程序
(一)    论文受理。各单位按专委会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格式要求的论文。
(二)    初评。专委会按照单位回避的原则,将汇总的论文分配给各委员进行初审,各委员按20%比例筛选出初选优秀论文。
(三)    最终评选。组织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务委员对初选的优秀论文,按照25-50%比例最终选出获奖优秀论文。

四、   奖励办法
(一)    优秀论文奖金为2000元/篇。
(二)    专委会负责向获奖者发放获奖证书和奖金,颁奖仪式在年度的学术年会上举行。

五、   其他
(一)    获奖名单在相关杂志或网站(如学会会刊、中国兽药杂志、中国兽药信息网)上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获奖者如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并在中国微生物学会网站(http://csm.im.ac.cn/)通报。
(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专委会负责解释。
 
 
 
 
 
 
中国微生物学会兽医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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