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编制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兰州兽医研究所、上海兽医研究所,中国兽医协会、中国兽药协会、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中国畜牧兽医学会: 为做好《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请你单位结合我局提供的调研主题(附后),认真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应通过发展规划明确的政策措施、制度安排有关意见和建议,于6月26日前反馈我局。具体调研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联系人:訾占超张立志 电话:010-59192870010-59192888 传真:010-59192840 电子信箱:syjzhc@agri.gov.cn
附件:《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调研主题
农业部兽医局 2015年5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