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兽药产品安全有效,我部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推进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标识制度,对兽药产品实施追施管理。利用一年半时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信息准确、实时在线的兽药产品查询和追溯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为做好实施工作,我部兽医局组织起草了《农业部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后)。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1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谷 红 联系电话:010-59192829,59191652(传真) 电子邮箱:yzc@ivdc.org.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