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控毒鱼案件发生,2008年11月4日风冈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和农业局联合召开了“凤冈县农资商品甲氰菊酯(毒鱼药品灭扫利)经营台帐管理专题会”。会议由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分管局长主持,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渔政站、执法队,县农业局植保站、执法队负责人和县城22户甲氰菊酯批发商参加了会议。 会上相关负责人要求:一、毒鱼是破坏渔业资源、水域生态最严重的行为,使用的毒鱼药品是甲氰菊酯,因此经营甲氰菊酯(毒鱼药品灭扫利)的农资经营户,一定要按照《农资商品经营台帐》填写规范,如实建好经营台帐,方便农业、畜牧渔政部检查;二、农业、畜牧渔政部门的执法人员联合或单独对农资商品甲氰菊酯(毒鱼药品灭扫利)的经营台帐进行检查时,经营户应当全力配合;三、会后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农推站将加强对本辖区内甲氰菊酯(毒鱼药品灭扫利)经营户的监管,各批发商要将会议内容贯彻到自己的零售户;四、经营户在出售甲氰菊酯(毒鱼药品灭扫利)时,要向购买者讲明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对象,禁止用于毒鱼活动,并凭购买者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