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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发展农村金融要从制度着手

时间:2008-10-27 10:10来源:未知 作者: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 点击:

2008年10月27日08:57 南方网

据国际统计局报道 日前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决定》由十七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其中明确提出将农村金融列为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可见中央对农村金融问题的重视。

  农村金融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

  1993年以来,我国农业信贷规模占全国信贷规模之比在3.1%和5.3%之间,这期间,农业增加值占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993年为19.7%,2007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达到11.7%,同时,农村非农产业对国民经济中还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因此,农业和农村信贷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极不对称。

  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资本不足将导致经济体的发展陷入“贫穷陷阱”,不仅使贫困恶性循环,而且将使农业的产业态势逐渐弱化。更严重的是,农业和乡镇企业作为消化农村劳动力以及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产业和部门,一旦失去发展的源泉,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难度将大大加大。

  另一方面,“贫血”的农村经济还在继续向城市“输血”。长期以来,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导致农村金融空洞化。金融资源的匮乏必然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影响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产增收的难度明显加大。

一面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匮乏,同时却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大规模转移。这其中暴露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农村金融问题长期存在,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

  农村金融的挑战和风险

  其实,管理层很早就开始关注农村金融问题,近些年来,国家一再出台相关措施强调金融机构要支持“三农”。2003年6月,国务院出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拉开新一轮农信社改革序幕;2005年5月,央行明确4省进行“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试点,成立7家小额信贷试点公司;2006年12月底,邮政储蓄银行挂牌,主要定位于服务农村金融;2007年10月,村镇银行等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2008年5月,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四类农村金融机构相关政策。

  尽管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已大幅改善,但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央行上月19日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中做出如上表述。截至2007年末,全国有2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定位仍不很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仍较为突出。此外,虽然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相对仍然较高。

  同时,包括工、农、中、建等国有四大银行不断从县以下撤离,农业融资规模的增长缓慢,成为一道多年未化解的难题。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农村金融机构空白和覆盖率低,使农民无法享受普惠制金融服务”。

  多年来,农村金融问题一直被视做中国金融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农村资金回流城市、农民贷款难、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效率低下、信用环境不好、资产质量差以及抵押担保物不足等,一直是令业界和决策层感到棘手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我国农业生产有成本高、收益低,自然风险大的特点;加入WTO后,弱小分散的小农户面临国际市场的冲击,增大了市场风险。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成本高、风险大而收益低,系统性风险严重。由于风险和收益不匹配,造成农村信贷资金大量外流。

  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在评估贷款安全的时候仍然强调抵押担保的作用而不是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农户贷款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土地集体所有使得农户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农户的有效金融需求难以满足。

  农村金融的性质决定了在地广人稀的农村提供零售金融产品与服务成本巨大。这就要求农村金融的提供者,坚持不懈地开发符合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不遗余力地压低运营成本。而封闭的农村金融市场,又因为金融供给不足而导致金融服务与产品定价过高,金融服务方式单一。

发展农村金融要从制度着手

  针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责任和分工不清晰;农业银行和信用社改革出现离农倾向、涉农服务能力减弱;农村民间金融缺乏规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育迟缓;创新农村信贷担保抵押方式进展缓慢,满足农民贷款需求与化解金融组织风险的矛盾依然突出等问题和形成原因,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宋洪远提出,当前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任务应包括:

  首先,加快推进正规金融机构改革。一是抓紧实施中国农业银行整体股份制改革,通过国家扶持、自身重组将其改造为按市场规则运行的商业银行。农行要充分发挥贴近农村的传统优势着力提高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农户等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二是强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功能,除继续履行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职能、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外,要在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方面发挥支持作用。三是深化信用社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顾虑信用社之间的竞争与合作。

  其次,积极培育民间的信贷组织。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对“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组织,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管制;对已经进入市场的小额信贷组织,帮助督促其建立可持续的资金补充机制。允许和引导农民发展资金互助组织。

  再次,创新农村信贷担保抵押方式。在继续鼓励农户资源互助担保的同时,建立专门的担保基金,催生一批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从事农业担保服务;鼓励引导商业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农户信用记录;发展农户联户担保,降低信用风险。

最后,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从特定品种下手,积极探索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办公模式。加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通过保费补贴等手段,扩大投保范围。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手段,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进入农村保险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保险。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积极发展农业再保险,通过财政补贴和委托代理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为农业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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