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农办医函[2013]10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兽用生物制品 批签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确保兽用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我部组织起草了《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传真:010-59191652 电子邮箱:yzc1652@ivdc.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