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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的残留监控有哪些措施?(政府监管)

时间:2018-03-06 10:40来源:协会信息部 作者:admin 点击:
兽药安全科普知识手册
——抗菌药﹒兽药残留﹒耐药性专业知识百问
 

第四节 政府监管

 兽药的残留监控有哪些措施?

2017年5月,农业部成立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兽药、饲料、渔业、卫生、食品等领域116位专家组成,将为兽药残留控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性防控工作推进提供技术支撑。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下设兽药残留和耐药性控制两个专业委员会,在农业部领导下,承担有关兽药残留、抗菌药物耐药性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工作,提供风险管理和政策建议;制修订兽药残留国家标准,建立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研究项目,为兽药残留监控、动物源细菌耐药监测、监管体系建设与完善提供专业指导。
多年来,农业部依法组织制定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业部和各省、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量,按照指定的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标准进行检测,并定期按照权限予以公布。除此之外,地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检,以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
动物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由受理部门指定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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