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兽药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
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十九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四川农业大学、北京华夏兴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农业大学等3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四川农业大学1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北京华夏兴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农业大学2家单位共7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LP\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1.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2.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1年7月2日
附件1
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附件2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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