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残留办〔2019〕21号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2020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兽药残留)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兽药残留)制修订工作,现面向相关单位公开征集202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兽药残留)项目建议,请各有关单位立足当前兽药残留标准现状和动物性食品安全执法、检测工作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科学合理预算经费,明确任务执行年限,研究提出2020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请各单位积极参与研提项目,在项目评审时,是否参与项目研提将作为项目推荐的重要因素。具体要求如下。 一、残留检测方法项目 请阐明项目制修订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所检药物或化合物在我国的批准使用情况或相关规定,明确拟使用检测方法的名称,标准适用范围,经费支助数目与任务完成时限等。 二、最大残留限量项目 请提供推荐立项品种国外限量标准现状,以及我国在食品动物的批准使用情况,并阐明我国建立最大残留限量必要性、可行性和已有工作基础,包括实验室条件、残留标志物现状、靶动物是否为大众消费品种、是否具有食物消费系数等,以及限量标准的经费支持力度和任务完成时限。 三、兽药残留标准制定技术规范项目 请提供推荐立项项目的必要性与已有的工作基础,以及经费支持力度和任务完成时限。 请将推荐项目相关资料电子版于8月31日前发送我办。 联系人:郝利华 电话:010-62103930 邮箱:hlh060328@163.com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