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文件 中监所函〔2018〕200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关于组织开展 非水溶液滴定法测定阿苯达唑含量 能力比对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药监察所: 为加强兽药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兽药检测技术水平,确保兽药检验质量,我所拟于2018年5月至7月组织开展全国省级兽药监察所实验室间非水溶液滴定法测定阿苯达唑含量的能力比对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项目 非水溶液滴定法测定阿苯达唑含量。 二、方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二〇一五年版一部。 三、比对样品 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提供。 四、结果判定标准 根据CNAS-GL02《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的规定,计算参加单位的Z值,|Z|≤2为满意结果,2<|Z|<3为可疑结果,|Z|≥3为不满意结果。
五、进度安排 (一)报名。参加本次能力比对的单位请填写《非水溶液滴定法测定阿苯达唑含量能力比对测试报名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于5月18日前将报名表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发送至我所。 各单位确认报名后,请提前准备高氯酸滴定液(0.1mol/L)、冰醋酸等相关实验材料。 (二)样品的寄发。2018年5月21日至5月23日由我所统一寄发。 (三)样品状态确认。各参加能力比对的单位在收到样品后,请立即确认样品状态,填写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的方式将确认表发送至我所。 (四)检测。各单位须在确认样品状态完好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作业指导书(附件3)的要求完成检测,并按规定格式(附件4)填报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报告单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发送至我所,随后将检测结果原件和原始检验记录复印件一并邮寄至我所。 (五)结果分析。我所将在收到各单位检测结果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结果汇总和统计分析,并向各参加单位反馈结果。 (六)其他。能力比对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所联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晓辉、董玲玲、杨星 电话:010-62103644、010-62103650 电子邮箱:zjshysfxz@163.com 传真:010-6210365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化学药品检测室 邮编:100081
附件:1.非水溶液滴定法测定阿苯达唑含量能力比对测试报名表 2.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 3.非水溶液滴定法测定阿苯达唑含量作业指导书 4.非水溶液滴定法测定阿苯达唑含量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 非水溶液滴定法测定阿苯达唑含量 能力比对测试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2 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
注:1、收到样品并确认状态后,请即刻回传此表。 2、如收到的样品存在破损、污染等问题请及时与我所联系更换事宜,同时将样品寄回我所。
附件3
非水溶液滴定法测定阿苯达唑含量 作业指导书
一、样品 本次能力比对提供给各参加单位阿苯达唑样品2支(每支装量约为250 mg),采用棕色西林瓶包装。样品应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开封后一次性使用。 二、检测 本次能力比对要求各参加单位测定2份平行样品,并以平均值报告结果。 检测依据为《中国兽药典》二〇一五年版一部,具体检验方法请按照“阿苯达唑”品种下的方法进行。 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请填写在附件4《非水溶液滴定法测定阿苯达唑含量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中,按湿品计算,两份平行样品的检测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三、结果反馈 请各参加单位于收到样品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并将《非水溶液滴定法测定阿苯达唑含量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按照通知里的要求发送至我所,同时将该结果报告单原件及原始记录复印件邮寄至我所。无故未按期提交结果报告单的单位,其结果将不列入本次能力比对结果统计。 四、保密 为对各参加实验室的相关信息保密,本次能力比对为每个参加实验室提供一个代码,最终的结果报告中均使用该代码。 在能力比对的实施过程中,各实验室间严禁互相串通结果,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
附件4 非水溶液滴定法测定阿苯达唑含量 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
备注: 1)测试结果以阿苯达唑计,平行样品测试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2)请在收到样品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并将结果报告单传真到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化药室。同时将该报告单原件及相关原始记录复印件邮寄到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化药室联系人(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检测人员: 检测日期: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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