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及时掌握我国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病原分布情况,提高疫病风险防控能力,避免发生区域性重大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2017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