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重庆、贵州、宁夏、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重大问题调研方案的通知》(农办政〔2016〕7号)要求,我部决定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大问题调研,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研内容 分析兽医服务的需求,理清兽医社会化服务内容,研究兽医社会化服务实现形式及政策措施。 二、调研工作安排 (一)调研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功民 农业部兽医局副局长 成 员:刘占江 农业部兽医局医政处处长 万 强 农业部兽医局医政处副调研员 刘兴国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执业兽医事务处处长 郑增忍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首席科学家 兽医卫生评估处处长 (二)调研工作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组长:刘占江 组员:万 强、翟海华、董 浩 第二组组长:刘兴国 组员: 任 禾、孙春庆 第三组组长:郑增忍 组员:张衍海、李卫华 (三)调研时间及具体安排 2016年5-6月 第一组赴山东、江西(华东区)。 第二组赴宁夏、甘肃(西北区)。 第三组赴黑龙江、辽宁(东北区)。 2016年7-8月 第一组赴广东、湖南(中南区)。 第二组赴重庆、贵州(西南区)。 第三组赴河北、内蒙古(华北区)。 三、相关事项 (一)请各调研组按照调研提纲要求,采取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研,摸清推进兽医社会化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于8月31日前形成调研报告,报兽医局医政处汇总。 (二)请相关省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指定一名同志作为本次调研工作的联络员,并于5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我部兽医局。 附 件: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提纲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5日 (联系人:孙春庆 万强 联系电话:010-59193371 传 真:010-59191691 电子邮箱:syjyzc@agri.gov.cn) 附件: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604/t20160426_5108754.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