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043号建议答复摘要 关于抓好规划控制。农业部配合环境保护部起草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明确规定各地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要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 关于增加财政资金投入。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1.8亿元,在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重庆等省(区、市)实施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支持试点县(市)采用“废物处理+清洁能源+有机肥料”三位一体的技术模式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 下一步,农业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立足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的职能,加强规划引导,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广经济、高效、适用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模式,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水平。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507/t20150706_4733734.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