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兽药注册管理,确保新兽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拟定了《关于新兽药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后)。请组织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 系 人:谷 红 联系电话:010-59192829,59191652(传真) 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6月9日 附件: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506/t20150612_4701563.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