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布氏菌病活疫苗活菌计数 能力验证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保证布氏菌病活疫苗的质量,扎实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帮助生产企业了解和比较自身的检验能力,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和技术,我所将组织开展布氏菌病活疫苗活菌计数能力验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证项目 能力验证项目为布氏菌病活疫苗活菌计数。检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三部二〇一〇年版。 二、参加单位 具有布氏菌病活疫苗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 三、组织实施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能力验证的组织领导,细菌制品检测室负责能力验证的具体实施。 四、进度安排 (一)报名 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单位填写《布氏菌病活疫苗活菌计数能力验证报名表》(见附件1),于2015年5月17日前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报我所。 (二)样品发送 我所在确认参加单位后,将通过EMS快递发送样品。样品箱中附带《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参加单位收到样品后立即检查样品状态并传真反馈确认表。 (三)样品检测 参加单位须在样品接收后10日内完成试验、填写企业内控原始记录,并在试验结束后立即将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xjsgg303@163.com。随后将《布氏菌病活疫苗活菌计数能力验证结果报告》(附件2)原件和原始记录复印件寄送至我所。 (四)结果分析 我所在30天内完成检测结果数据的统计、评价、结果通知并颁发证书。 五、结果判定标准 结果评价原则以统计判定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统计分析给出判定依据,专家对报告填写是否规范、原始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是否准确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后确定能力验证最终结果。 六、其他事宜 (一)能力验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通知内容可从www.ivdc.org.cn网站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楠、刘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生药楼303室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103629 传 真:010-62103627 E- mail:xjsgg303@163.com
附件: 1. 布氏菌病活疫苗活菌计数能力验证报名表 2. 布氏菌病活疫苗活菌计数能力验证结果报告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附件1:布氏菌病活疫苗活菌计数能力验证报名表.docx 附件2:布氏菌病活疫苗活菌计数能力验证结果报告.docx http://www.ivdc.org.cn/tz/201505/t20150520_44238.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