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药监管工作,掌握兽药质量状况,及时查处假劣兽药,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现印发201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监督抽检工作。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创新完善本辖区兽药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找准兽药监管重点,提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抽检比例,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监督抽检工作任务。 二、加强培训,进一步规范监督抽检行为。要严格按照《兽药监督抽样规定》和农业系统监督执法程序要求,加强对兽药监督抽样和检测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监督抽检行为,确保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和检测工作的合法性、科学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三、检打联动,强化监督抽检结果利用。要深入实施检打联动,对假劣兽药依法实施100%查处。对不按兽药国家标准生产,特别是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等擅自改变组方的违法行为,以及销售监督抽检回函不予确认批次较多的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从重查处。 四、加强配合,提高监督抽检工作效率。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工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制度、产区销区联动监管制度、跨省跨地区联合办案制度,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农业部 2015年2月5日 附件: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502/t20150215_4410633.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