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推荐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的通知
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省(市)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科总局,国家开发银行有关省分支机构: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食物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正在发生重大转变。为满足人们对农产品加工制品日益快速增长的需要,保障食品有效供给、价格稳定和质量安全,农业部与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决定,利用开发性金融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组织实施一批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思路 根据农业部、开发银行《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合作协议》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目标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调配合、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组织协调优势和开发银行资金优势,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探索完善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融资模式,将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12个省(市)作为第一批试点项目省(市),优选一批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给予融资支持,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融资困难,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荐项目范围 第一批项目将以推进主食产品工业化为重点,积极创新生产和营销模式,扶持“中央厨房+餐饮门店+加工企业+营销网络”等新型业态发展。同时,着眼于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就业和农民致富增收,项目支持范围向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领域拓展。 (一)主食加工业。在有关省大中城市郊区,选择一批资产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的大中型主食加工企业,支持建设现代化生产线、改造升级技术设备,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营销模式。 (二)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在有关省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域,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市场份额大的行业领军企业,支持建设优势突出、特色明显、规模较大、标准化水平高的粮油、蔬菜、果品、畜禽、蛋、奶及水产品等加工专用原料生产基地。 (三)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在有关省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要优势农产品产地,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好的成长型企业,支持建设技术先进、高效适用、节能环保的大型农产品仓储和物流配送设施。 三、推荐项目条件 (一)产业基础好。项目地区在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和特色产品加工等领域具备一定发展基础,形成产业集群,在加工仓储物流、主食加工业、专用原料基地建设等方面具有较强发展需求。 (二)项目市场前景和成长性好。项目特色鲜明、市场前景较好、支持带动强、成长性好。项目主体以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管理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为主。 (三)具有一定合作基础。项目地区具备与开发性金融机构开展合作的基础,尚未形成合作基础的地区,经地方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与开发银行分支机构协商评估,认定具备条件的,也可以作为项目实施地区。 (四)地方政府重视支持。项目所在地区政府对项目实施积极性高,对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能力。对地方有财政资金支持配套的项目将优先支持。 四、基本工作程序 (一)各省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本省企业申报项目,筛选5-8个项目上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二)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组织专家对地方报送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论证,向开发银行择优推荐。开发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列席专家评估和论证会议。 (三)开发银行依据监管政策和开行信贷政策对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推荐的项目进行独立的贷款项目评审,并推动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加大对项目的扶持力度。对评审通过的贷款项目,开发银行将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主力银行特点和优势,给予融资支持。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符合开发银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给予适当的贷款条件优惠。开发银行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有关情况将通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五、支持方式 开发银行将根据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建设项目需求提供中长期和短期、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等各种期限、各种类型的贷款产品。同时,利用投资、贷款、债券、租赁和证券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满足企业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包括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债券、票据发行承销和咨询服务,通过融资租赁满足企业设备、设施购置融资需求,为具备一定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提供服务。 六、有关要求 (一)积极重视支持。启动实施开发性金融重点项目是新时期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的良好机遇。各省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突出重点,争取各方面支持;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做好部署安排。 (二)认真组织推荐。各省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要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优选一批发展潜力大、工作基础好、企业管理团队素质高的项目,及时推荐上报。项目材料包括:本省项目汇总表(附件1)、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请各省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于12月27日前将推荐文件及项目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加工处,电子稿发至nybncpjg@agri.gov.cn。 (三)强化政策配套。各省要以项目申报、实施为契机,积极争取各级扶持政策,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力度,引导政府财政的贷款贴息和担保资金优先用于重点项目,促进各级支农资金、保险资金、信贷资金有机结合,发挥政策引导、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叠加效应。同时,切实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加工处,邮编:100125,电话:010-59192713、59192790。 附件: 1.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项目汇总表 2.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项目申报书 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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