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一、验证项目 牛奶中甲砜霉素、鸡肉中氯霉素的残留测定(具体验证内容见附件1)。 二、参加单位 承担我部兽药残留检测任务的省级兽药监察所、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其他单位可自愿申请参加。鸡肉中氯霉素的残留测定项目由已配置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或气相色谱质谱仪的检测单位参加。 三、进度安排 (一)报名时间。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应当填写《2011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6月10日前传真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二)领样时间。2011年6月21日领取样品。 (三)检测时间。领取样品后96个小时内完成检测。 参加能力验证单位须在领取样品后96小时内按规定格式(见附件3)填报检测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随后将检测结果原件和原始检验记录及相关谱图等一并寄送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四、组织实施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检测样品的制备和发放、检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以及检测培训工作,并及时将验证结果上报我部兽医局。 我部根据能力验证报告,公布能力验证结果和通过能力验证的单位名单。 本通知未尽事宜及能力验证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建议,请直接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联系。 联 系 人:徐士新、王树槐、汪霞 电话:010-62103658、010-62103655、010-62103656 传真:010-62103659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邮编:100081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