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已完成对《兽用中药、天然药物临床试验的基本要求》等21个技术指导原则的起草工作,并经专家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指导原则草案(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截止日为2010年1月底。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化药评审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化药评审处(100081) 电子邮件:vdec@ivdc.gov.cn
附件1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临床试验的基本要求 附件2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安全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3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附件4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5 蚕药对家蚕的安全性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6 蚕用抗寄生虫药物药效评价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7 蚕用抗微生物药物药效评价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8 蚕用消毒剂药效评价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9 宠物全身用抗菌药物药效评价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10 宠物全身用抗细菌药物药效评价田间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11 宠物外用抗微生物药物药效评价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12 宠物外用抗微生物药药效评价田间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13 宠物用抗蠕虫药物药效评价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14 宠物用抗蠕虫药物药效评价田间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15 宠物用抗体外寄生虫药物药效评价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16 宠物用抗体外寄生虫药物药效评价田间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17 宠物用药物对靶动物安全性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18 蜜蜂用抗菌药物药效评价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19 蜜蜂用抗菌药物药效评价田间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20 蜜蜂用杀螨剂药效评价试验指导原则附件21 蜜蜂用杀螨剂药效评价田间试验指导原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