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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兽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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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五期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中级工)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5-04-14 09:38来源:协会会员部 作者:admin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47003019号职业技能鉴定站2015年第2号鉴定公告”(附件1),中国兽药协会定于2015年4月6日至7日举办第十五期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中级工)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4月6日至7日
二、培训地点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三、培训人数
为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本期学员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
(每个企业限报2名学员),未取得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培训证书学员或企业优先。参加人员由我会电话通知已报名成功学员单位邮寄学员报名材料并缴费。
四、培训内容
兽用生物制品检验理论知识与实验操作技术
五、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5年4月5日(全天),中国兽药协会(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综合楼302室)
六、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会员单位学员1800元/人,非会员单位学员20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餐费等),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住宿可统一安排。
备注:补考学员无需缴纳培训费和资料费;交通费、
餐费、住宿费自理(住宿可统一安排)。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手机:
董  微  13718826893     杨  薇  13811781877
电  话:010-62103991-617/612
传  真:010-80115555 转 477975
八、缴费方式
已报名成功学员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培训费,汇款时请注明“培训费和学员姓名”。2015年3月27日前将培训费用汇入如下账号:
开户名:中国兽药协会
开户行:农业银行北京白石桥支行
账  号:11050501040000149
 
附件:1. 职业技能鉴定公告(2015年第2号)
            2. 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
            3. 第十五期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中级工)培训班报名回执
 
                     中国兽药协会
2015年3月11日
 
附件1
职业技能鉴定公告(2015年第2号)
 
根据我站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定于4月8日-9日在北京组织开展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
二、鉴定级别
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
三、鉴定人数
60人(每家企业限2人报考)
四、鉴定报考条件
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专职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本次鉴定:
(一)高中毕业连续从事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作满3年,并经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200标准学时),取得结业证书;
(二)高中毕业连续从事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作满7年;
(三)中专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连续从事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作满2年;
(四)大专及以上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年。
五、鉴定考核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4月8日 8:30-12:00
14:00-17:00
病毒制品
实操考核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生药楼二层实验室
4月8日 8:30-12:00
14:00-17:00
细菌制品
实操考核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生药楼三层实验室
4月9日 9:00-10:30 理论考核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综合楼四层大会议室
17:00 考生成绩公示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生药楼一层大厅
 
六、报名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工作单位开具的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每人一份;
(三)个人申报审批表(可于报名现场填写);
(四)本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小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七、报名方式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材料由中国兽药协会统一受理,由我站审核;
(二)鉴定考核成绩合格者,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后发放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工)。
(三)联系方式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联 系 人:王峰
联系电话:010-62103538
中国兽药协会
联 系 人:董微
联系电话:010-62103990-617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47003019)
2015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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