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药协会文件 兽药协(秘)〔2011〕34号 关于举办第六期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中级工) 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47003019号职业技能鉴定站2011年第4号鉴定公告》(附件1),中国兽药协会定于2011年10月24日至25日举办第六期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中级工)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培训对象) 符合《农业47003019号职业技能鉴定站2011年第4号鉴定公告》中鉴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培训人数 为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本期学员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每个企业限报3名学员),未取得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培训证书学员或企业优先。参加人员按报名并缴费的先后顺序,由我会电话确认。 三、培训内容 兽用生物制品检验理论知识与实验操作技术 四、 培训时间 五、培训地点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六、报到时间及地点 七、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会员单位学员1450元/人,非会员单位学员16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餐费等),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住宿可统一安排。 八、乘车路线 1.首都机场:乘机场大巴友谊宾馆站下车,东行 2.北京西站:乘320、319、695、特4、特6路公交至中国农业科学院下车,向北走 3.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至西直门,换乘地铁4号线至人民大学站,C出口南行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手机: 金世鹏(15801167605) 董 微(13718826893) 电 话:010-62103991-603/601 传 真:010- 80115555转452209 E-mail: cvdapx@cvda.org.cn 十、回执及缴费方式 1. 请学员于 2.学员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培训费,汇款时请注明“培训费和学员姓名”。 开户名:中国兽药协会 开户行:农业银行北京白石桥支行 账 号:050501040000149 网上银行账号:11050501040000149 附件:1. 农业47003019号职业技能鉴定站2011年第4号鉴定公告 2.第六期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中级工)培训班 报名回执 3.第六期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中级工)培训班通讯录 注:请学员下载回执和通讯录,填写后发至中国兽药协会邮箱。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1 农业47003019号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公告 2011年第4号 根据我站2011年鉴定工作安排,定于2011年10月26-27日在北京组织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现将鉴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鉴定工种: 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 二、 鉴定级别: 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 三、 鉴定人数: 50人 四、 鉴定报考条件 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本次鉴定: (一)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20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中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 (四)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含1年)。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联 系 人:王峰 咨询电话:010-62103538 七、 其他事项 (一) 请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并将工作单位开具 的本职业(本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并上交;个人申报审批表于报名现场填写。 (二) 请考生携带本人近期同一底版2寸(46mm×32mm)免冠白 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3张,作为个人申报审批表、准考证及职业资格证书之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三) 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农业部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 发放成绩通知单,职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后发放。 (四) 参加补考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我站,以确定补考安排。 (五) 本次鉴定只接受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相关检验人员报 名。 (六) 已报名参加考前培训的人员,相关报考手续由考前培训 单位统一办理并交我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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